2013年10月2日星期三

攜逾200克黃金出入境擬須申報

人 民銀行發布徵求意見稿,根據《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個人攜帶自用黃金及黃金製品出入境,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可免予向海關申報和交稅。但個 人攜帶重量超過200克的黃金及黃金製品,應當主動向海關申報,並憑人行及其分支機搆出具的准許證辦理交稅、通關手續。
該徵求意見稿指出,辦理個人攜帶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境准許證,應符合下列條件:包括一件不可分割的自用黃金及黃金製品;重量在200克以上5000克以下;1年內每人限1次。
意見稿指出,人行根據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需求,可以對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的數量進行限制性審批。
管理辦法還明確規定,申請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的法人應具備的條件,以及進出口所需提交的材料。人行表示,意見回饋的截止日期為10月29日。
根據世界黃金協會早前發布報告稱,去年中國經由香港地區進口黃金達到創紀錄的834.5噸,按年增長94%,幾乎相當於2011年431噸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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