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2日星期日

金瓶梅與白銀貨幣化

內容提要《金瓶梅》是展示明代白銀貨幣化最典型的小說,在“不經意的敘事”中透視著明代經濟生活細節。採用“小說與歷史互證”方法研究《金瓶梅》這一現象,不要簡單談論白銀的交換和使用,而要看到貨幣化程度對整個社會經濟形態的影響,才能理解傳統社會向近代社會的轉型《金瓶梅》與白銀貨幣化這一研究方向,受到了當代中國史學、社會學關於明代社會性質的研究成果的很大的影響和啟迪:明代正處於傳統社會向近代社會轉型時期,社會變遷表現在經濟、政治、思想和文化諸方面,而以白銀貨幣化為主線完成了這一啟動。明代貨幣化引發了中國社會各個層面的深刻變化,如賦役方面,從實物稅和力役向貨幣稅轉變;經濟結構方面,從小農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社會關係方面,從人身依附關係向經濟關係轉變;價值觀念方面,從重農抑商向工商皆本轉變。這一切都在《金瓶梅》這部明代小說中得到了原生態的再現。中國社會發生了劃時代的變革,無論史學界還是文學界對於明代社會這種“變”,都是從貨幣交換的角度涉入,觸及到了切合歷史的實際形態,導引我們在理論上探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研究明清小說戲曲中所反映的貨幣使用問題,是“一個很有價值的思路”。研究明代小說和戲曲中有關白銀的使用的研究方法,說到底是“小說與歷史互證”。這一研究方法,可以追索到“詩史互證”的傳統,古人註釋《詩經》時,每引《左傳》隱公三年衛人頌讚莊姜之美,而賦《碩人》,即以詩為證;而說到杜甫《秋興》“匡衡抗疏功名薄”,便指出事見《漢書·匡衡傳》(卷八十一)。這種傳統伴隨著註釋學的發展,延續到明末清初錢謙益《錢注杜詩》,可以說正式確立了。陳寅恪先生將“詩史互證”擴展到整個“文史互證”的領域,包括“以散文證史”和“以小說證史”,並由此影響到現代學術的發展方向。當代學者運用“小說與歷史互證”這一研究方法,最為突出的是《三國演義》與史籍的比照,以致“虛實之爭”至今都是熱門話題。目前在運用這一研究方法研究明代小說和戲曲中有關白銀使用的問題,大都以零星的素材談論白銀的交換和使用,而沒有上升到貨幣化的高度,看到白銀貨幣對整個社會經濟形態的影響。也就是如何看待“系統”與“局部”的關係。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是“以小說證史”,還是“以史證小說”,都要對那個“系統”整體的把握,即當時的歷史形態,究竟是一個怎樣性質的社會,社會經濟的基本特點是什麼,社會的變遷向何處去。只有把握好“系統”的社會基本形態,才能判定“局部”的歷史價值。否則,不是概述“系統”不准確,便是使用“局部”素材不恰當。無論是“以小說證史”,還是“以史證小說”,首要的是對那個“系統”的把握,離開了這一點,零散的素材很難說明問題。因此,掃視明清文學在“不經意的敘事”中散見的貨幣使用細節和情節,應當選擇小說戲曲所反映貨幣的使用最典型的個案,作為研究對象。《金瓶梅》是展示明代白銀貨幣化最典型的小說,是中國古典小說中蘊含經濟內容最為豐富的一部著作。 《金瓶梅》所蘊含的經濟內容,在“不經意的敘事”中透視著明代經濟生活細節,涉及到了許多明代經濟史上的重大問題,即中國社會向近代的轉向,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展示了白銀貨幣化的動態進程。它不僅表現在白銀的交換和周流,而且伴隨著運河的開通,形成北方手工業、運輸集散地的新興城鎮的稅收貨幣化。隨著明代後期一條鞭的法實行,朝廷田賦貨幣化、徭役貨幣化、鹽課貨幣化、關稅貨幣化,總之,來自民間社會的白銀貨幣化的強大驅動力推動了明朝的經濟“改革” 從一個獨特的視角審視《金瓶梅》與白銀世界,是貨幣化動態過程的生動再現​​。它本身不僅具有“系統”的基本信息,而且提供了大量的“局部”素材。為我們把握好“系統”的基本形態,準確的判定“局部”的歷史價值,開拓了一個新的視野。明代的貨幣主要有三大類:銅錢、紙幣和銀子。明代初期,朝廷只准用銅錢和紙幣,禁止民間以金銀交易。由於大量發行“大明寶鈔”紙幣,只投放,不回籠,引起了通貨膨脹,“大明寶鈔”幾乎成為廢紙,弘治以後,漸被廢止。明代自始至終一直嚴重地存在著銅錢私鑄的問題,以致濫惡之錢充斥市面,百姓拒絕使用。明代的後期,自紙幣不用後,正統元年(1436)不得不順應客觀形勢,准許使用銀錢,很快白銀就周流起來。 “弛用銀之禁”,於是出現“朝野率皆用銀​​,其小者乃用錢”。簡單地說,前期是以鈔為主,銅錢輔之。後期以白銀為主,小錢用銅。縱觀明代自洪武以迄弘治,歷時一百二十多年的紙幣、銅錢並行的貨幣制度,最終以白銀的周流而取代。實際上,並非如此簡單,明代的白銀貨幣化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朝廷推行紙幣,終因紙幣濫發無度,導致價格暴落,因而,紙幣流通的崩潰勢在必然。不過,當時民間還存在著金、銀、錢幣的流通。這便是在商品交換中自然形成一種兌換,呈現出一種三角形態,即銀錢的兌換、錢幣的兌換和金銀的兌換。由於黃金的價值太大,不是真正的貨幣,難以大量流通。這種民間的由下而上的趨勢,轉而由上而下的全面推開。到萬曆初年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賦役皆按畝徵銀。 “今天下交易所通行者,錢與銀耳。”

①標誌白銀貨幣化的最終形成,是中國走向近代化最鮮明的經濟特徵。《金瓶梅》在​​描寫明代日常生活中有大量的白銀交換的細節,從日常的吃喝穿戴、喪葬嫁娶、打卦做壽等,到社會經濟結構信息的披露,我們作了初步統計。以1~100回描寫用銀錢交換共456筆,其中用銀430筆,用錢26筆,共計約18萬兩。其中用途最多的地方有:經營業務:1、做生意22筆,約12萬兩;2、高利貸7筆;約3600兩;3、典當2筆,約60兩。家庭生活:1、買賣房屋9筆,約5500兩;2、婚喪嫖事29筆,約5600兩;3、日用開支酒錢、藥錢、過節、慶生日、請客、盤纏、僱人、上香、買丫頭、賭錢、食品錢、磨鏡、走差等96筆,約550兩。社會交往:1、送禮賄賂41筆,約6800兩;2、做善事4筆,約600兩;3、賞賜酬勞137筆,約700兩。另類事情:1、買賣女人13筆,約440兩;2、欠債拐財8筆,約3100兩。上面的統計數字顯示:第一,《金瓶梅》表現的貨幣交換,基本上是以銀為主,白銀的使用已經在當時的社會周流,而且銀兩交換總額高達18萬兩。這是一個什麼概念呢?據彭信威先生考證,“正德以後,官俸九成用銀,一成用錢,……這樣計算,則正一品官每月可得白銀五十四兩八錢一分,另加銅錢四千二百六十三文許。共合白銀六十兩零九錢。……正九品則一月可得白銀三兩四錢六分五厘,另加銅錢二百六十九文半”

②。也就是說正一品官全年的收入,大約是730多兩白銀。正九品官全年的收入,大約是44.8兩白銀。相形之下,可見《金瓶梅》描寫白銀使用額之巨大、使用面之普遍、使用人之眾多,在當時的民間社會是很典型的現象。翻開史籍,明代有關典章制度的記載中,惟見“鈔法”和“錢法”,不見白銀。這說明白銀在明朝的中晚期之前不是法定的貨幣,也就沒有製度可言。白銀在明朝的貨幣化進程,在歷史上是一個不同尋常的現象。這就是白銀的周流始於明代的中後期,民間交易惟用白銀的強勢造成白銀貨幣化的結果。萬明在《晚明社會變遷問題與研究》中指出:在明朝,大規模行用白銀是一個重要的社會現象,白銀成為主要貨幣,在社會經濟生活和世風大變中起了重要作用,以至於我們將晚明稱為中國的白銀時代也不為過然而,關注晚明社會實態,就會注意到,一方面明朝大規模行用白銀是一個重要的社會現象;但另一方面,當我們翻開明代史籍,有關典章制度的記載中,惟見“鈔法”“錢法”,並不見白銀,或者說“銀法”。這說明了白銀不是明朝的法定貨幣,也就是沒有製度可言。由此可見,白銀在明朝的貨幣化,又是歷史上一個極為不同尋常的現象。

這種不尋常的現象造成典籍的記載與歷史的現實是不一致的,因白銀崛起於民間,典籍記述缺失,所以明代小說、筆記不經意的描寫,便給我們留下一筆寶貴的原生態的素材彭信威《中國貨幣史》第七章明代的貨幣,引用《金瓶梅》、《今古奇觀》、《西遊記》、《醒世姻緣》、《齊東野語》、《清平山堂話本》等多種小說素材,加以論證,特別是引用《金瓶梅》。王毓銓主編的《中國經濟史》明代經濟卷在論述貨幣問題時,同樣也採用明代小說中的素材。這說明《金瓶梅》等小說對認識明代貨幣的價值。第二,僅上面四項的統計共368筆,用銀146000兩,約佔銀兩交換總額的大部。雖然日用開支、賞賜酬勞這兩項233筆,幾乎佔總交往的三分之二,但用銀卻只有1250兩,僅佔銀兩交換總額的0.69%。用錢26筆,也在這幾項開支中。由此可見,經濟活動用銀兩是主要的,從總體上反映出西門慶一生的主要行徑和經濟生活的內容。為我們把握《金瓶梅》敘事成分的社會內涵提供了準確的經濟根據。交易大者用銀,小者用錢。人們在商品交換中對錢幣的選擇,改變了銅幣經濟時代用錢的習慣。從秦代開始將原始形態的布、刀、貝幣統一於圜錢之下,並確立了外圓內方的基本形制,俗稱銅錢。從漢朝的五銖錢到明清的製錢,都採用這種形制。銅錢錢幣適用的範圍最廣,時間最長,可以說基本上貫穿於中國古代社會的始終。當它讓位以白銀為主,從銅幣經濟過渡到白銀經濟,是商品經濟繁榮的典型特徵,是社會經濟貨幣化的過程。我們應當看到這是一個本質的變化,明代向近代社會的轉型,無論表現在經濟、政治、思想和文化哪一方面,而最根本的還是以白銀貨幣化為主線完成了這一啟動。因而如何界定達到貨幣化的程度,不只是一個“量變”的問題,而更重要的是“質變”的問題。換句話說,“量變”多表現在局部上,明清小說戲劇中存有大量的白銀交換,對這些素材的識別和使用,如果離開了對“系統”的把握,便很難說明問題。常常會出現學術觀點相左,“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只有白銀貨幣化,才會成為衡量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指徵之一,才會在“系統”上得到體現。無論是“以小說證史”,還是“以史證小說”,都要對那個“系統”把握好,即所指當時的歷史形態,究竟是一個怎樣性質的社會,社會經濟的基本特點是什麼,社會的變遷向何處去,才能判定“局部”的歷史價值。第三,《金瓶梅》描寫用銀的社會階層極其廣泛,上至皇上、權奸、官吏、富人,下至親朋、家丁、小廝、商販、妓女、僧尼,車船店腳牙,三教九流,無所不包。但這只是“民生”一個層面,並不能從根本上說明問題,因為《金瓶梅》展示明代白銀的使用和周流最典型的特徵,是田賦貨幣化、徭役貨幣化、鹽課貨幣化、關稅貨幣化這些“國計”層面的大事。而表現“國計”層面的白銀貨幣化,恰恰是其他中國古典小說與《金瓶梅》不可比擬之處。我們說《金瓶梅》是蘊含經濟內容最為豐富的一部著作,也正是著眼於這一點的。從這一點透視出明朝白銀貨幣化是一個重要的社會經濟現象,是認識這個社會的性質的一個重要視角。所以,問題的關鍵,是怎樣認識和開掘《金瓶梅》所披露的明代貨幣化進程的細節,這就是我們下面所論述的問題。《金瓶梅》展示明代白銀貨幣化,和其他一些小說在情節中描寫人們廣泛使用白銀最本質的區別,就在於白銀的使用不單純是貨幣的交換,而是白銀貨幣化形成的“不經意的敘事” ,顯現出中國社會向近代轉向,出現的資本主義萌芽。具體表現有以下諸方面:(一)白銀貨幣化帶來了初期的金融機構的出現。民間大量白銀的交換,必然催生初期的金融機構的開設,進行兌換和借貸。 “銀行”這個字眼在《金瓶梅》裡的內涵,卻不是金融機構,指的是製造銀器的行業:“我便投在城內顧銀鋪,學會了此銀行手藝。”而《金瓶梅》描寫的最早的銀行,當時卻叫“錢鋪”。那時朝廷運河初開,臨清設二閘,以節水利。不拘官民,船到閘上,都來廟里或求神福,或來祭願,或討卦與笤,或做好事。也有布施錢米的,也有饋送香油紙燭的,也有留松篙蘆席的。這任道士將常署裡多餘錢糧,都令手下徒弟,在碼頭上開設錢米舖,賣將銀子來,積攢私囊。

錢米舖,又稱錢鋪。 《金瓶梅》寫妓女馮三寶對陳經濟說:“昨日聽見陳三兒說,你在這裡開錢鋪,要見你一見。不期你今日在此樓上吃酒,會見一面,可不想殺我也。”《金瓶梅》描寫的錢鋪最基本的金融功能則是兌換。當人們拿著散碎的銀子進行交易時,既要稱其重量,又要看其成色,然後才能定出其實際的貨幣價值。於是自然就形成社會專門從事銀錢兌換的機構,先是經營小規模銀錢的兌換攤子,如“錢桌”“錢攤”。繼而,有了固定的門面和字號。如“錢店”“錢鋪”。明人陳粲在《庚巳編》中記載,弘治十四年(1501)長洲(治所在今蘇州)城內黃牛坊內有一家錢鋪經營銀錢的兌換業務。此外還有“錢肆”、“錢莊”等稱謂。鋪、肆都是店鋪之義,而莊則是田園和房舍的概稱。錢莊比錢鋪規模要大,金融功能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也愈擴大和齊全。這在描寫明代社會生活其他小說中也有披露:《醒世姻緣》第11回:“又想起那一日在錢莊上換錢,晁住正在那錢莊上換金子。”金受申在《老北京的生活》講述清代的錢鋪說的更具體:“錢舖的兌換銀兩,分為兩部,一部是代客夾碎整寶整銀,一部以銀兩兌換銅錢。”銀舖的出現,在中國社會發展史上是一個了不起的現象。貨幣化進程中典當行業也具有了金融借貸的性質。歷史學家吳晗指出:“當舖唐、宋時名長生庫,僧徒坐擁田園,收入至厚,設庫質錢,獨規厚利。……至明則且由政府規定當舖事例,全國各都會均有當舖。”

⑤《金瓶梅》第20回寫西門慶在騙娶李瓶兒得到一筆橫財之後,他首先想打開門面兩間,開當舖,賺錢的路子更野了。小說有五六處這樣的描寫:一次“賁四拿了一座螺鈿大理石屏風,兩架銅鑼、銅鼓、連當兒”來當,只當了三十兩銀子,而光這座螺鈿大理石屏風賣好了就得一百兩銀子。 (第45回)當舖主要是接當,同時也放款。西門慶經常以藉貸獲取暴利。 《大明律》規定:“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收利並不得超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第19回:西門慶唆使幾個潑皮暴打蔣竹山一頓,迫使他立下借據:立借契人蔣文蕙,系本縣醫生,為因妻喪,無錢發送,憑保人張勝,借到魯名下白銀三十兩,月利三分,入手用度。約至次年,本利交還,如有欠少時,家中值錢物件折準。恐後無憑,立此借契為照者。  

雖然這張借據是虛的,但它反映了明代中晚期私人借貸的基本形式,從借據的形式及以產抵債的內容來看,一是“借貸”與“典當”不同,“典當”是“俗以衣物質錢謂之當”,以物易銀;而“借貸”是白銀直接交易,只是到了還不了的地步,才不得不以產抵債。二是“借貸”說明貨幣財富不再完全採取窖藏的方式,而是採取錢生錢方式積累財富,將靠經營賺來的錢重新投入到金融經營中去。第49回寫曾巡按在給皇帝的表章中,提到“天下之財,貴於通流”。可見當時對貨幣的流通職能有了充分的認識。西門慶就說錢“兀那東西,是好動不喜靜的,怎肯埋沒在一處”。第7回,孟玉樓也說:“常言:'世上錢財倘來物,那是長貧久富家?”'這可以說是對資本以錢生錢本質的認識。三是“借貸”表明貨幣財富向高利貸資本的轉化。西門慶幾​​次放款給李三和黃四,都是“每月五分行利”。西門慶一直到死,都很看重這行當。臨終交代吳月娘與陳經濟守著當舖和生藥舖過日子。(二)白銀貨幣化帶來了國家稅收的貨幣化。隨著一條鞭法的實行,明後期逐漸田賦貨幣化、徭役貨幣化、鹽課貨幣化、關稅貨幣化,但是官方文獻,田賦始終是以實物糧食的“石”為單位計算,而不稱銀兩,這會形成當時賦稅徵​​收仍然以實物為主的假象。而《金瓶梅》在​​這方面給我們提供了許多真實而可靠的歷史原生態的資料。明代中後期白銀貨幣化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出現了以江南經濟區為中心的各區域間商品貿易的新型格局,形成了南北方跨區域的商品流通,而且是以民生用品為主的定向性趨勢。鈔關稅收急劇上升。明代的稅收機構——鈔關,設在了運河和長江這兩條國內最重要的商道要沖之處,主要有臨清、河西務、淮安、揚州、蘇州、杭州、九江七座。弘治八年稅收折銀7萬兩。一百年後,天啟元年稅收折銀34.1萬兩。據《明會典》卷三十五《商稅》所載,自天啟元年(1621)至崇禎末年,臨清、河西務、淮安、揚州四個江北鈔關年稅額約佔七個鈔關年稅額的60%,而臨清、河西務又多於淮安和揚州,因此,臨清鈔關是明代北部稅收重鎮,折射出臨清是運河經濟發展的產物,是漕運助產下的勃興的運河城市,是商品流通發達的集散地,具有典型意義。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東南沿海發達的棉布和絲綢等手工業,棉布則主要出自松江、嘉定、常熟三地;南運的棉花,主要產自河南、山東。 《金瓶梅》第67回描寫西門慶“因問:'兩邊鋪子裡賣下多少銀兩?'韓道國說:'共湊六千餘兩。'西門慶道:'兌二千兩一包,著崔本往湖州買綢子去,那四千兩,你與來保往松江販布,過年趕頭水船來。'”第81回描寫:“不想那時河南、山東大旱,赤地千里,田桑荒蕪不收,棉花布價一時踴貴,每匹布帛加三利息。各處鄉販,都打著銀兩,遠接在臨清一帶碼頭,迎著客貨而買。韓道國便與來保商議:'船上布貨約四千餘兩,現今加三利息,不如且賣一半,便宜鈔關納稅。'”恰如明人徐光啟所言:“今北方之吉貝(棉花)賤而布貴,南方反是。吉貝(棉花)則泛舟而鬻諸南,布則泛舟而鬻諸北。”

⑦商品貿易繁榮,成為臨清鈔關稅收上升的重要因素。《金瓶梅》描寫西門慶為了賺取更多的錢財還採取與官吏勾結的方式偷稅漏稅。第58、59兩回,西門慶的伙計韓道國從杭州買了一萬兩銀子的緞絹貨物,到臨清鈔關需要上稅,西門慶派人給鈔關的錢老爹送去了五十兩銀子,讓他“過稅時青目一二”。結果韓道國回來說:“全是錢老爹這封書,十車貨少使了許多稅錢。小人把緞箱,兩箱並作一箱,三停只報了兩停。都當茶葉、馬牙香櫃上稅過去了。通共十大車貨,只納了三十兩五錢鈔銀子。”《明史.食貨志》記載:如果按明政府“凡商稅三十取一”的規定,西門慶一萬兩銀子的貨物,至少應交納三百三十餘兩稅銀,而他卻只納了三十兩五錢。除去送禮用去的五十兩,一次就少交稅二百餘兩。偷稅漏稅並不奇怪,重要的是反映了當時上下求銀,改變了人們的價值觀念,金錢至上,變成赤裸裸的金錢關係。鹽課稅收是朝廷財政的重要收入,據萬曆年間戶部尚書“李汝華奏疏,萬曆時期鹽課銀收入240萬兩,佔朝廷年收入銀400萬兩的60%”

⑧。食鹽是專賣制度,嚴禁私鹽販賣,也不准宗室皇親進行商業活動。所謂“鹽引”,就是由鹽政衙門按分區界限發給鹽商運輸、出售官鹽的憑證。成、弘以後,“朝野率皆用銀​​”,市場上大大小小買賣都以白銀計算。鹽課開始由實物向貨幣化轉化,官府的鹽引、茶引成為具有潛在經濟價值的有價證券流通社會,可以買賣、轉讓,反映了貨幣化的擴大和發展。鹽引這種信用票據,在專賣壟斷下,造成本身就是金錢的象徵,由於利潤很大,所以競爭專賣權十分激烈。上至王府、權貴、太監,下至奸商,無不鑽營,相互勾結,就成為明代宗室和官僚的商業活動和特權,獲得鹽引之利。《金瓶梅》第48回寫西門慶勾結官僚獲鹽引專賣權。西門慶派來保到東京行賄“曾禦使參劾提刑官”一事,卻帶回來一個信息,“戶部侍郎韓爹題準事例:在陝西等三邊,開引種鹽,各府州郡縣設立義倉,官糶糧米。令民間上上之戶,赴倉上米,討倉鈔,派給鹽引支鹽。”來保對西門慶說:“咱舊時和喬親家爹高陽關上納的那三萬糧倉鈔,派三萬鹽引,戶部坐派。倒好趁著蔡老爹巡鹽,下場支種了罷,倒有好些利息。”揚州是明清時代兩淮巡鹽御史衙門所在地,當時蔡御史被任命為兩淮巡鹽。西門慶得到消息後,立刻張羅,一送厚禮;二用美女,打通了兩淮巡鹽蔡御史的關節,在宴請時提出對所支三萬鹽引“青目青目,早些支放”的請求。蔡御史曾受過西門慶的恩惠,眼下又得到盛情款待,自然一口答應:“我到揚州,你等徑來察院見我。我比別的商人早掣取你鹽一個月。”第51回西門慶打發三個人帶上一千兩銀子到揚州買鹽。因提前一個月將所支之鹽投放市場,而大獲其利。第78回,西門慶通過攬頭李三得到東平府為國家收購兩萬兩銀子古器的消息後,便打算獨攬這筆生意。李三馬上建議說:“自古兵貴神速,先下米的先吃飯。誠恐遲了,行到府裡吃別的家幹的去了。”應伯爵也附和說:“事要早幹,高才疾足者先得之!”(三)白銀貨幣化帶來了國家田賦役賦徵收的貨幣化。國家田賦役賦徵收的貨幣化,最重要反映在明代兩大社會問題上,即北方馬政和南方漕糧。這兩方面在《金瓶梅》中都有所披露,雖然文字不多,但價值很大。《明史》卷九十二《兵志·馬政》“成化二年,以南土不產馬,改徵銀。四年,始建太僕寺常盈庫,貯備用馬價。……太僕寺之有銀也自成化始,然止三萬餘兩。”專門儲藏馬價銀,標誌著賦役合一,計馬徵銀已成趨勢。明代的馬政制度存在了二百多年,大規模的民養官馬的賦役制度的衰敗。張居正為相時,太僕寺儲銀已達400餘萬兩。 “到了張居正死後(公元1582)神宗始無忌憚地向太僕支借”。


⑨這一制度改變的貨幣化動態過程,對當時社會和人們的思想觀念影響是巨大的,也與人們價值觀念的變化是同步進行的。 《金瓶梅》中孟玉樓是商人的妻子,丈夫死後,主動改嫁給西門慶。她的好惡、情趣和追求,都不同於傳統觀念,舊的價值觀念在她的心裡失去了意義,舊的道德標准在她的眼裡蒼白無力。第7回,饒有家財的孟玉樓在改嫁時,不要“斯文詩禮人家,又有莊田地土”的尚舉人,卻認為西門慶“像個男子漢”,因此寧願選擇給西門慶做妾而不願給尚舉人做繼室。並據理相爭:“常言道:'世上錢財倘來物,那是長貧久富家?'緊著起來,朝廷爺一時沒錢使,還問太僕寺借馬價銀子支來使。休說買賣的人家,誰肯把錢放在家裡?”這可以說隨著白銀貨幣化,經濟因素滲透到人們社會生活之中,對資本以錢生錢本質的認識具有了新觀念。《金瓶梅》對田賦貨幣化的敘事,是從耗羨之銀這個角度講起的,田賦貨幣化開啟了明清田賦徵收的弊端,出現的副產品便是官吏追逐“耗羨之銀”。隨著朝廷田賦貨幣化、徭役貨幣化、鹽課貨幣化、關稅貨幣化,官府收繳上來的散碎銀子,需要熔鑄成整塊的銀錠時,“火耗”有損;或者由於銀子的成色不一,“火耗”也有損。於是在徵收正稅之外,還要以彌補損耗為名,加徵附加稅,稱為“耗羨”、“羨馀”,就成為影響明清兩代賦稅徵收上的一種陋規和管理上的漏洞,為官員假公濟私、中飽私囊留下可乘之機。 《金瓶梅》第78回寫吳大舅以指揮僉事,見任管屯。西門慶與吳大舅對話,談到屯田徵稅,可獲得“羨馀之利”:西門慶道:“通共約有多少屯田?”吳大舅道:“這屯田,不滿姐夫說,……而今這濟州管內,除了拋荒葦場港隘,通共二萬七千畝屯地。每頃秋稅、夏稅,只徵收一兩八錢,不上五百兩銀子。到年終才傾齊了,往東平府交納,轉行招商,以備軍糧馬草作用。”西門慶又問:“還有羨馀之利?”吳大舅道:“雖故​​還有些拋零人戶不在冊者,鄉民頑滑,若十分進徵緊了,等秤斛斗重,恐聲口致起公論。”西門慶道:“若是有些甫馀兒也罷,難道說全徵?若徵收些出來,斛斗等秤上也夠咱們上下攪給。”吳大舅道:“不滿姐夫說,若會管此屯,現一年也有百十兩銀子尋。到年終,人戶們還有些雞鵝豚米,面見相送。那個是個人取覓,不在數內的。”

從這段話的意思可知,吳大舅管的是民屯。募鄉民耕種,秋夏交納稅糧,當時管理屯田的官員和土豪相勾結,對墾種屯田的鄉民剋扣斤兩。也就是除了羨馀是隨著屯田畝數的多少而徵收的而外,還要看管理者是否會從中聚斂。就吳大舅而言,每年至少可獲得“羨馀之利”百十兩銀子。總之,上面勾勒的幾個要點,旨在說明:《金瓶梅》的典型性就在於,小說情節大量描寫白銀的使用不單純是貨幣交換,而重要的是白銀貨幣化在整個社會全面鋪開形態的自然顯現。明代正處於傳統社會向近代社會轉型時期,社會變遷表現在經濟、政治、思想和文化諸方面,而以白銀貨幣化為主線完成了這一啟動。這一切都可以從《金瓶梅》這裡找到原生態的材料。研究明清小說白銀使用問題,不僅要著眼於“民生”,還要著眼於“國計”,進而認識明代社會發生的劃時代的變革。

 註釋:①謝肇淛《五雜俎》卷一二。
 ②《中國貨幣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721頁。
 ③萬明主編《晚明社會變遷問題與研究》,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第143頁。
 ④梅節校訂、陳詔黃霖註釋《金瓶梅詞話》第93回,夢梅館。
 ⑤《吳晗文集》第一卷,北京出版社1988年版,第436頁。
 ⑥梅節校訂、陳詔、黃霖註釋《金瓶梅詞話》第19回,夢梅館。
 ⑦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三十五,《木棉》。
 ⑧《中國經濟史·明代經濟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年版,第1000頁。
 ⑨吳晗《〈金瓶梅〉的著作時代及社會背景》,見《論金瓶梅》,文化藝術出版社1984年版。
 ⑩梅節校訂、陳詔、黃霖註釋《金瓶梅詞話》第78回,夢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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