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對極端貧窮的定義為每天的生活費不足1.25美元。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周四發布的新報告顯示,1981年至2010年間,有大約7.21億人擺脫了極端貧窮。聯合國在2000年的一個峰會上確定了千年發展目標(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在1990年至2015年期間,把極端貧窮人口數量占總人口的比例降到一半。這個目標在2010年提前五年得以實現。
但正如世界銀行所指出的,即便如此,目前極端貧窮人口數量仍有大約12億,其中包括大約4億兒童。每三名極端貧窮的人中,就有一名是不到13歲的兒童。(相比較來看,《經濟學人》(Economist)雜志6月份指出,美國自己規定的貧困標準是一個四口之家每天生活費大約60美元。全球極端貧窮的人群通常缺乏足夠的食物來滿足基本的身體和精神需求。)
世界銀行的報告著重指出全球有35個國家在減少貧窮人口方面相對缺乏進展,這些國家包括孟加拉國、乍得、海地和肯尼亞。如果國際社會要實現2030年前消除極端貧窮人口的目標,這些國家需要加快脫貧的步伐。
從全球極端貧窮人口的每日收入判斷,極端貧窮的程度有所降低。自1981年以來,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國家的貧窮人口數量減少了50%以上,這些國家包括巴基斯坦、烏克蘭、捷克、智利、約旦等國。
但如果你仔細研究發展中國家近來取得的進展,中國功不可沒,印度也不可忽視,盡管印度的貢獻不及中國。這兩個國家近年來經濟加速增長,幫助降低了貧困率。相比之下,35個低收入國家的極端貧窮人口僅減少了不到33%。在這35個國家中,非洲占了26個。事實上,1981年至2010年期間,低收入國家的極端貧窮人口數量增加了1.03億。低收入國家中的兒童約有一半都屬于極端貧窮。
世界銀行說,除中國和印度以外,目前發展中國家處在極端貧窮水平的個人,其貧窮程度似乎和30年前的極端貧窮人口相當。
Neil Sh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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