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華財訊]審計署4日發布的“關於201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稱,地方各級政府採取落實償債責任、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設立償債準備金等措施,妥善處理存量債務,積極糾正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中發現的各類違規問題。
針對違規為464.75億元債務提供擔保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整改到位220.27億元。
針對融資平台公司違規抵押或質押取得債務資金731.53億元問題,有關單位整改到位230.61億元。
針對1319.80億元債務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問題,相關地方整改到位1017.47億元。
針對351億元債務資金被投向資本市場、房地產和“兩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產能過剩)項目問題,相關單位整改到位140.35億元。
針對融資平台公司虛假出資、註冊資本未到位等2441.5億元問題,相關地方整改到位983.23億元。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審計署對全國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債務的25590個政府部門和機構、6576家融資平台公司、54061個其他單位、373805個項目和1873683筆債務進行了審計。
審計發現,截至2010年底,除54個縣級政府沒有政府性債務外,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共計107174.91億元。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舉借和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亟須研究和規範。
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中發現的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給不符合條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採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
此外,審計發現的建設用地供應存在的問題,相關地方通過調整建設用地供應結構和比例等方式,進行了整改。
對長期空置的4428套保障性住房,已有3338套分配入住或列入了分配計劃。
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21.49億元問題,相關地方制定了分年度補提計劃,已補提11.19億元;多申報和挪用的0.9億元資金,已全部歸還或調整安排用於廉租房建設。
審計結果公告
10萬億元
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107174.91億元。
54個
全國僅54個縣級政府沒有政府性債務。
4.14億元
82個中央部門所屬單位設立4.14億元“小金庫”。目前,73個所屬單位已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收回私存私放資金餘額等方式整改3.75億元。
8654套
審計中發現的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給不符合條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採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
699人受處分
截至2011年10月底,相關部門、單位和地區上繳、追回、歸還和補撥資金143.94億元,挽回和避免損失60.66億元,規範賬務處理997.09億元;根據審計意見和建議,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1581項;審計發現的139起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及其他違法違規問題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查處後,已有69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
14億重建資金被“佔”
關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跟踪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對21個單位和個人擠占挪用、轉移和套取重建資金14.16億元問題,相關地方和18個單位進行了整改,其餘單位或個人正在籌措資金返還或通過司法途徑催收。
關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踪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對24.92億元社會捐贈資金尚未明確到具體項目問題,青海已責成相關單位健全完善了社會捐贈資金撥付機制和管理制度,明確24.92億元捐贈資金的具體項目,並撥付了部分資金。 (廣州日報)
針對違規為464.75億元債務提供擔保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整改到位220.27億元。
針對融資平台公司違規抵押或質押取得債務資金731.53億元問題,有關單位整改到位230.61億元。
針對1319.80億元債務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問題,相關地方整改到位1017.47億元。
針對351億元債務資金被投向資本市場、房地產和“兩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產能過剩)項目問題,相關單位整改到位140.35億元。
針對融資平台公司虛假出資、註冊資本未到位等2441.5億元問題,相關地方整改到位983.23億元。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審計署對全國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債務的25590個政府部門和機構、6576家融資平台公司、54061個其他單位、373805個項目和1873683筆債務進行了審計。
審計發現,截至2010年底,除54個縣級政府沒有政府性債務外,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共計107174.91億元。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舉借和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亟須研究和規範。
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中發現的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給不符合條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採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
此外,審計發現的建設用地供應存在的問題,相關地方通過調整建設用地供應結構和比例等方式,進行了整改。
對長期空置的4428套保障性住房,已有3338套分配入住或列入了分配計劃。
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21.49億元問題,相關地方制定了分年度補提計劃,已補提11.19億元;多申報和挪用的0.9億元資金,已全部歸還或調整安排用於廉租房建設。
審計結果公告
10萬億元
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107174.91億元。
54個
全國僅54個縣級政府沒有政府性債務。
4.14億元
82個中央部門所屬單位設立4.14億元“小金庫”。目前,73個所屬單位已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收回私存私放資金餘額等方式整改3.75億元。
8654套
審計中發現的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給不符合條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採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
699人受處分
截至2011年10月底,相關部門、單位和地區上繳、追回、歸還和補撥資金143.94億元,挽回和避免損失60.66億元,規範賬務處理997.09億元;根據審計意見和建議,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1581項;審計發現的139起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及其他違法違規問題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查處後,已有69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
14億重建資金被“佔”
關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跟踪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對21個單位和個人擠占挪用、轉移和套取重建資金14.16億元問題,相關地方和18個單位進行了整改,其餘單位或個人正在籌措資金返還或通過司法途徑催收。
關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踪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對24.92億元社會捐贈資金尚未明確到具體項目問題,青海已責成相關單位健全完善了社會捐贈資金撥付機制和管理制度,明確24.92億元捐贈資金的具體項目,並撥付了部分資金。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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