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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壓制國家龐大的黃金進口,並同時動用國民手上的黃金,印度政府正考慮發放以黃金作抵押的債券,以便吸引國民把黃金交托給政府保管。
這些債券會以三年至七年的到期日不等。到期時,政府保證交回債券時,可以向政府取回黃金。吸引之處就是這些以黃金作抵押的債卷會有可觀的利息。按照這個計劃,國民如果願意把黃金交給政府,到期時,黃金會原原本本交還給債券擁有人,兼且又有利息收,何樂而不為呢﹖
天
下間那有那麼大隻鴿子呢﹖俗語有說,“便宜莫貪”。政府為何這麼慷慨﹖“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天下間有這麼好的政府就上天都開眼了﹗凡是政府都是千方百
計,從人民的袋裡,把財富奪取過來的。天下間沒有政府會把錢放進人民的袋裡的。所謂社會福利,只不過是政府把阿甲的錢拿去,然後把少部份給阿乙。政府只不
過是慷他人之慨而已。
如果印度人相信政府真的會當債券到期時,把黃金奉還,那就是印度人太過天真了﹗
1933年,美國羅斯福總統成功沒收美國人的黃金,就是因為人民從未經歷國這種搶劫模式,以為以長期值US$20美元的金幣換取同等價值的US$20鈔票,沒有什麼不妥。當羅斯福總統完成沒收行動而隨即宣佈黃金價值由US$20成至US$35的時候,美國人才發現自己做了“老親”比欺騙。
相信今天沒有任何政府有膽公然宣佈沒收人民的黃金吧,唯有出鬼計,利用人民的貪念,以旁門左道,把黃金奪取過來。
如果真的有這麼愚蠢的人,自甘墮落政府的圈套,那麼他們就是不配擁有黃金了。
日本人把大量黃金沽出,與世界大勢背道而馳
另
外有新聞佈道,日本人在過去幾年間,大量賣出黃金,使日本成為黃金輸出國。據解釋,日本經濟多年來都是收縮,面對經濟衰退,物價下跌(因為受到來自美國的
壓力,要把市場向外開放)。由於不能再行使保護主義,物價大幅下跌。所以日本人認為既然再沒有通脹,不如把長期積累的黃金賣掉,獲利回吐,把賺到的錢作旅
遊和消費之用。
另一個理由可能是日本人開始陸續到了退休年齡,再沒有收入,所以要賣金來過活。
無論如何,這個情況都反映日本已經今非昔比,從一個日出的國家變成個日落之國。有個聰明的網友有這樣的評語,“回顧歷史,我們察覺到黃金永遠是由窮困的地區轉移到新興和富強的地區的”。說得真對 ﹗
我們還可以補充一下,黃金永遠都是從落難和失敗者的袋裡,移到成功和得勢的人袋裡﹗
以上的新聞亦提到雖然日本群眾把黃金沽出,但有另一批人則相反對黃金有興趣,這就是一班退休的日本官僚﹗﹗
當日本群眾認為黃金再沒有可取之處,印度政府則千方百計向印度人民拿取黃金﹗﹗
時下的一般人都踴躍地把自己的財富存放到銀行或交給別人來換取些微的利息或股息,都是反映同一個現象。我一向都這樣說,人窮必然會“智”短的﹗﹗
大家近兩年可以見到很多收賣黃金的店鋪在各大型屋苑出現,見到很多“師奶”把家裡的金首飾變賣。大概她們認為把錢放進股票市場抄幾手更能夠賺錢吧。
以上的新聞亦提到雖然日本群眾把黃金沽出,但有另一批人則相反對黃金有興趣,這就是一班退休的日本官僚﹗﹗
當日本群眾認為黃金再沒有可取之處,印度政府則千方百計向印度人民拿取黃金﹗﹗
時下的一般人都踴躍地把自己的財富存放到銀行或交給別人來換取些微的利息或股息,都是反映同一個現象。我一向都這樣說,人窮必然會“智”短的﹗﹗
大家近兩年可以見到很多收賣黃金的店鋪在各大型屋苑出現,見到很多“師奶”把家裡的金首飾變賣。大概她們認為把錢放進股票市場抄幾手更能夠賺錢吧。
土
耳其政府亦正在密謀把民間的金拿到自己的袋裡。政府計劃向人民發行有利息的黃金債券。人民若願意把自己擁有的黃金借給政府,政府則給予有贖回期的黃金卷。
這樣把黃金定期存放於銀行的人在這期間會收到利息。所謂財息兼收,政府希望有足夠的給引力,使政府的黃金儲備大增﹗﹗﹗
越
南政府,印度政府,土耳其政府,都陸續謀取國民的黃金。各國的政府都開始意識到黃金的重要性,靜悄悄地不斷在公開市場上吸納。有消息指,歐洲的已破了產的
國家(希臘,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有可能要把屬於人民的黃金儲備交給歐央行作為抵押,來換取歐央行的注資救其銀行。
政府知道黃金值錢,知到黃金才是真正貨幣,但人民則仍然不知不覺,貪得小許利息,斷送自己手上的真財富,來換取一張廢紙。當黃金卷幾年後到期時,你以為政府會乖乖地把你的黃金還給你嗎﹖你如果相信會的話,你就比三歲小童還要傻。
到了今天,全世界的金融,銀行和貨幣體制都在垂死的邊緣,香港的一般市民還忙於希望在股票,房地產,債券身上賺快錢。真是無藥可救也﹗他們不應該再讓主流傳媒和兜售股票,地產和債券的所謂學者財金專家愚弄。他們應該讓頭腦清醒過來,理智一些。
6 則留言:
越南宜家就系一味鼓動民眾將啲金存落銀行,年息3釐。同時中正式收返原本發放畀嗰啲黃金金條生產商嘅牌照,只限已經售出嘅金條繼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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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明
翊明兄
存黃金有年息三厘.....請問是否用當日存入銀行的金價,作為厘定本金多少?
收返牌照=只有官方認可的金條,才能合法於市場買賣,這樣會否另到地下黃金市場趨於活躍?
其實金甲蟲可吾可以學中央銀行咁借D 金 / 銀 出黎收o下息架?
馬兄好提議....
honson 兄
據小弟瞭解存黃金情況如下:銀行收到客戶之實物金條,并根據重量劃分利率(以10兩為界),當到期時銀行將本息以實物交還(即如存入10兩金條,一年後到期可獲利息—3錢金粒),若果利息不足1錢者,銀行按照當日牌價折成現金交還客戶。
至於當局收回金條牌照,就小弟所知是因為地下交易過火,同時民眾又祗系信任sjc廠牌產品,故當局索性來個“陰乾”的辦法:首先頒令將sjc收歸央行所有,另其他廠牌冇生意做,自動收檔;跟住又唔畀sjc嘅金條牌照續期,冇新金條發行,等於閂咗水喉;宜家又發動民眾將金條存入銀行,之後系點?哈哈
翊明兄
呢個棋局.....結果好明 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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