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商報
商報訊(記者楊昊潑通訊員孫婭)近日,正在籌備結婚的永嘉消費者陳女士在某珠寶店購買了一款“千足金”項鏈,後來發現項鏈搭扣並非千足金。工商部門調查後發現,陳女士的投訴並非個例,非千足金首飾配件按千足金賣,竟是行業“慣例”。
陳女士表示,自己購置的這條黃金項鏈重達23.9克,按照310元/克的價格,共計7400元。銷售人員告訴她,這是一款純正的千足金首飾,黃金型號是999。 “拿回家後,一位朋友告訴我上當了,項鏈上面標有"Au900"的字樣,並非千足金。”陳女士要求退貨,被商家拒絕,就向永嘉橋頭工商分局投訴。
橋頭工商分局執法人員檢查完項鏈後,證實陳女士所說確實不假。對此,店家解釋說,項鏈上的“Au900”字樣是指項鏈搭扣,並不是指整條項鏈。 “由於千足金質地太軟,不適宜做搭扣,因此需要"AU900"這類K金來做搭扣,但是其和足金項鏈不會分開稱重標價,這是珠寶行業的慣例。”商家表示。
工商執法人員認為,Au900是指黃金純度不低於90%,因此並不能稱為足金或千足金,由於商家沒有提前告知消費者這一事實,在售價中,將其按足金價格來賣,顯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最後,在橋頭工商分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店家同意給予退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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