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中國央行週一發佈公告稱,將向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發放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目前,只有九家中資商業銀行擁有黃金製品貿易准許證。公告稱,上述條件包括是上海黃金交易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中國央行稱,尋求從事黃金貿易的黃金生產企業需成為上海黃金交易所的綜合類會員,年礦產金10噸以上,並且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環保標準。公告稱,就上述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10月29日。
新聞稿
關於向社會公開徵求《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了規範和促進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業務發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法制資訊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提出意見。
2.電子郵件:jckbfyjx@pb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西城區成方街32號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郵政編碼:100800。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3年10月29日。
中國人民銀行
2013年9月30日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