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

智能手機讓我們淪為看客?


Christine Rosen

月下旬,一名男子在舊金山一列擁擠的通勤列車上槍殺了20歲的學生賈斯廷﹒瓦爾迪茲(Justin Valdez)。監控錄像顯示男子在開槍之前拿著他的點45口徑手槍晃來晃去,甚至一度指向過道的另一側。然而擁擠的列車上沒有人注意到他,因為大家都在專心地玩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地方檢察長喬治﹒加斯康(George Gascon)後來對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說:“這些動作都不是偷偷摸摸的,槍非常清楚。這些人跟他挨得很近,結果誰都沒有看到。他們發短信、讀電子書等等,實在是太投入了。他們對周圍的一切都渾然不覺。”

我們眼前的發光屏幕時常讓我們忽略了周圍正在發生的事情。
前不久另外一起襲擊案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費城,被襲者是一位在街上行走的盲人。它之所以引起關注,是因為後來監控錄像顯示很多路人對襲擊事件視而不見,一直沒有撥打911電話。費城警察局長查爾斯﹒拉姆齊(Charles Ramsay)向當地一家電台發表評論說,這種無動於衷的情況“越來越常見了”。他指出,人們更有可能是用手機錄下襲擊事件而不是報警。

事實上YouTube上面就有成百上千的這類視頻──人行道、購物廣場、餐館突然發生的暴力事件。很多爭鬥事件都有大批人群在周圍舉著相機錄像,比如2012年紐約巨人隊(New York Giants)獲勝之後的歡慶遊行期間發生在兩名女子之間的那場爭鬥。

對科技的使用,不僅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在公共場合對周遭事物的注意力,而且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對他人的責任感。因為是在跟眼前的發光屏幕而不是跟周圍的人互動,我們常常確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更嚴重的是,我們可以安心地攝錄、發送影像,這促成了我們當中很多人專心記錄突發情況而非處理突發情況的那些人。對捕捉暴力影像的迷戀並非新鮮事物,凡是看過20世紀初期維加(Weegee)拍攝的血腥犯罪現場的攝影作品的人都可以証明這一點。但如今擁有拍照功能的手機的無處不在,已經改變了這些情形下可接受行為的邊界。現在我們都成了維加。

但如果大家都在拍攝突發事件,誰來負責幹預?以一件2012年12月發生在紐約的事情為例,當時一名男子被人推到地鐵軌道上,他想爬上站台未果,只好回過身去,在人生最後幾秒看著列車朝自己駛來。我們之所以知道這一幕,是因為一位剛好在站台上的自由攝影師拍下了這一可怖的場景,並把照片賣給了《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第二天《紐約郵報》在頭版刊發了這張照片,引起公眾的憤怒,說他們發死人財。攝影師提到,站台上其他更接近男子的人員沒有去救他,而是飛快地掏出手機捕捉屍體的影像。

1964年的一個深夜,凱蒂﹒吉諾維斯(Kitty Genovese)在紐約的人行道上被人捅死,這一殘酷事件已經成為袖手旁觀現象的一個標志性事件:很多人聽到她尖叫,但沒人出去幫忙或幹涉。此事引起很多人的擔憂,一些人對人們不一定會出手相助的原因也做了一些發人深省的社會科學研究。

社會學家約翰﹒達利(John Darley)和比布﹒拉塔內(Bibb Latane)1968年的一項研究測試了多種緊急情況下(“女士有困難”,房間煙霧繚繞)個人出手幹預的意願。他們發現,在場的人越多,特定個人的責任感越淡薄。只有一個人的時候,出手相幫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

後來在歐文﹒皮利埃文(Irving Piliavin)的實驗中,一位演員在地鐵車廂裡假裝發病並請求幫忙,結果旁觀者伸出援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這是為什麼呢?心理學家埃利奧特﹒阿倫森(Elliot Aronson)在其經典教材《社會性動物》(The Social Animal)裡面寫道:“乘坐同一節地鐵車廂的人們確實感覺到擁有共同的命運,而且他們是處於一種跟受害者面對面、一時無法逃脫的處境中。”

從舊金山槍擊案可以看到,我們很多新型電子產品的問題在於,它們常常使我們感受不到這些面對面的處境,以及這些處境下不言自明的義務。盡這些責任──關心他人,做到基本的文明──大都並不是很費力。但在少數情況下,我們有義務幫助的他人是受到了威脅或面臨著生命危險。在這樣的時刻,我們期待的不應該是錄下他們的困境會在YouTube上獲得多少播放次數,我們應該採取行動。不然,我們的社會不僅有可能變成一群冷漠的旁觀者,還有可能變成一群殘酷的窺陰癖患者。

(本文作者是新美國基金會(New America Foundation)的“將來時”研究員(Future Tense Fellow)、《新亞特蘭蒂斯》雜志(New Atlantis: A Journal of Technology & Society)高級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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